访谈摘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定于2018年9月29日(周六)邀请繁昌县城乡规划建委(人防办)领导通过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倾听咨询、解答疑问。 本次在线访谈活动邀请的嘉宾是:繁昌县城乡规划建委(人防办)党委书记、主任 姚放。 活动定于当日9:30正式开始,预计活动时间为2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
姚放同志简历
姚放,男,汉族,安徽繁昌县人,1971年10月出生,1993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经管专业研究生毕业。先后任荻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荻港镇笔架村任党总支第一书记(省选派干部挂职),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县广播电视局(台)副局(台)长,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现任县城乡规划建委(人防办)党委书记、主任。
繁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人防办)简介
繁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人防办)为繁昌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人防行政主管部门。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加挂工程造价监管股牌子)、安全生产监管股、城乡规划股、政策法规股(加挂群众工作站牌子)、行政审批股、人防综合股。办公地址: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三楼西侧,联系电话:0553-7915018。 下辖6个事业单位:繁昌县城乡规划编制服务中心、繁昌县房地产管理局(加挂繁昌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繁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挂繁昌县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牌子)、繁昌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繁昌县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大队、繁昌县城建档案馆。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地方性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房地产业、建筑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房地产及建筑市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和报批或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性规划研究和城市设计。对建设项目依法核发规划许可手续或意见书。负责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承办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城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的日常工作。 (三)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镇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城市房屋综合开发资质的督查;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档案管理,负责房产测绘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和等级评定;负责全县白蚁防治行业管理。 (六)拟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负责审核确认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据棚户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会同县财政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拨付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征收和安置房建设督查考核。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负责建筑工程造价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进行备查。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负责推广建设领域新技术应用。 (八)负责城市燃气的行业管理。 (九)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和物业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城镇建设档案的指导与管理。 (十一)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综合开发和建设。 (十二)指导各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工作方针和法律法规,拟定人民防空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和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和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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