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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一样的我 (2016/7/28 20:36:51) Email:771392260@qq.com 点击数:855 回复数:1 | |||
房管局领导您好! 前几天反应的问题您作出回答;您也说了让物业部门联系我,到现在几天了没有一个人联系我,还补充一个通知在我家门口做什么,我反应的情况也不能解决,我想请问房管局领导,您单位是不是管理物业的,还是管理不了。到现在我反应的情况一样没有处理。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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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房地产管理局 (2016/8/1 16:36:05) Email: | |||
“不一样的我”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房管局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进行制止、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报告,并配合拆违等相关执法活动实施。据了解,针对您户将进户门私自向外扩张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已电话通知您户,并与业主家属当面进行相关解释工作。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县房管局物业管理股,联系电话:0553-7861813。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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