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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土豆 (2016/1/14 20:49:44) Email:zhongwei651@163.com 点击数:2223 回复数:1 | |||
同福碗粥股份有限公司克扣离职员工工资和出差费用
同福碗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繁昌县经济开发区三元口。本人之前为同福碗粥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于2015年11月底从公司离职,按照公司规定,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本人于10月初即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于11月底离职,且按照公司规定,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完成离职手续办理,但是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扣发工资和出差费用(其中出差费用为员工出差时先行自己垫付的钱,次月公司报销),至今未予以发放。这样做是否合法?依据在哪里? 本人也与公司多次沟通未果,特请政府予以协调解决。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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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社局 (2016/1/18 9:22:16) Email: | |||
土豆: 您好,关于您投诉的同福碗粥股份有限公司克扣离职员工工资和出差费用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用人单位扣发工资及出差费用的,建议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仲裁请到繁昌县便民服务中心9楼仲裁办提起申请。 联系电话:7875106。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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