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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农村“村村通”公路维护基金的议案
字体[ ]  日期:2013/10/28  来源:繁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作者:超管  阅读次数:  [ 关 闭 ]

    案据:我县早已实现农村道路“村村通”水泥路,这项惠民工程极大改善农村的道路状况,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受到群众的欢迎。如峨山镇,以前出行很不方便,山上竹木资源运出去很困难,现在修建水泥路,通了公交车,人们出行方便了,山货容易卖了,有效改善人们生产生活,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很多。由于当年修建村村通水泥路时普遍不宽,一般只有3.5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摩托车、电瓶车迅速增加,农用车、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增多,小汽车也进入农家,“村村通”道路上经常堵车,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原来狭窄的水泥路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和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需要拓宽、增加错车道;水泥道路时间长了会损坏,需要维修和保养;水泥路面需要及时清扫,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近年来,基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对农村“村村通”水泥路进行养护,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不能很好满足美好乡村建设需要。

    方案:建议设立农村“村村通”水泥路维修养护专项基金。一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安排资金对原来特别窄,容易发生阻塞车的地方拓宽改造,对车流量大的地方增加错车道,对损坏的道路进行修补;二是和地方拼盘,作为“村村通”道路养护资金,聘请专人对道路进行清扫、养护,确保村村通公路这项利民工程能长久给群众方便,充分发挥惠民工程的作用。

答复:

繁建议办〔2013〕4号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A

徐文路等代表:

    现将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设立农村“村村通”公路维护基金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公路法》和《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村道的养护工作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针对近两年“村村通”的管养现状,为加强对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的后续管养,2011年10月,县交通运输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公路村村通民生工程后续管养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镇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要求各镇对本辖区范围内的乡、村道路日常养护资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每年2000元/公里。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财政部门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镇政府将村级道路管养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2013年起,县交通运输局计划用两年时间对全县“村村通”道路实施安保工程达标建设,由各镇政府担任业主,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招标、监理招标、项目建设和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专家和交警、安监等部门对施工图进行评审,对工程建设质量、建设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指导,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所需资金按照工程实际造价(含勘探设计费、质量检测费、监理费),由项目所在镇政府承担40%,剩余部分由县财政和县交通运输局统筹。目前,实施方案已上报县政府,待批准后即组织实施。  

 
     最后,感谢你们对县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加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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