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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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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4/18 来源:繁昌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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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补贴:
(1)种粮补贴:补贴的依据是农民承包的土地中,曾经缴纳农业税的计税面积部分,给予每亩13.4元补贴;
(2)种粮大户补贴:对种粮(水稻)面积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元补贴;
(3)农资综合直补:补贴品种是水稻、小麦,以上年度小麦、水稻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标准与农资价格水平挂钩。
2.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护:
2012年,国家继续实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102元;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是120元、125元、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