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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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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4/18 来源:繁昌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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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保供养对象:
年老、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孤儿),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村民。
2.申请程序:
(1)本人向村委会提出要求,并提交书面报告、户口簿、身份证、近期1寸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因年幼或智残无法表达和书写意愿的村民,由村民小组或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民主评议,村委会按照尊重事实、实事求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申请人的年龄、身体状况、经济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等进行核实讨论,提出审议意见。认定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示7天,无重大异议的,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镇民政办审核。
(3)镇民政办对村委会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座谈等形式,对申请人的资格及年龄、身体状况及近亲属是否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以及有无维持基本生活的经济来源情况进行核实。
(4)镇民政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返还给村委会或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整个过程时间为20天。
(5)县民政局在收到镇政府上报的材料后,首先对材料的齐全、完整、规范、有效等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随机抽样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享受五保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还给镇民政办。
3.五保供养形式、内容和标准:
(1)供养形式。五保供养实行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由五保对象自主选择。目前,我县各镇敬老院主要是集中赡养农村五保对象,暂不接受其他人员。农村五保户要求入住敬老院的,在有床位的情况下均可申请入住敬老院赡养。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五保户要求入住敬老院的,必须在治愈后方可批准入住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
(2)供养内容。包括吃、住、穿、医、葬(孤儿接受义务教育)五个方面。
(3)供养标准。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于2009年起实行自然增长机制,2012年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从2100元提高到3000元、集中供养标准从4368元提高到5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