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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报会
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
周强何晔晖刘家强讲话 沈德咏主持 李少平通报情况
图为通报会现场。孙若丰 摄
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报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切实做好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紧紧依靠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推动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工作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何晔晖,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刘家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
在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所作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通报后,全国人大代表李大进、李士强、李光宇、何健忠、冉崇伟、周海波、郭新志、杨梧、闫希军、孙晓梅、马建苹,全国政协委员鲍义志、夏先鹏、郭文圣、吴超、刘红宇、朱征夫、罗永章先后作了发言,他们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倾听代表委员的发言后,周强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专业,很有针对性,也很接地气。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本质要求,是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真知灼见,把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作为了解民情、汲取民意、汇集民智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周强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加快推进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铺开,代表、委员对人民法院工作更加关心关注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适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不断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实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制,形成归口管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要严格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工作程序和办理期限,切实把好交办关、承办关、沟通关、审核关;要提升办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完善办理情况的沟通反馈机制,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周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建议、提案中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此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要针对建议、提案所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对策,通过落实合理化意见建议,达到汇聚智慧、形成共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要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向代表、委员介绍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等各项工作的新进展,让更多的代表、委员充分了解进而理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
周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实现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常态化与规范化;要坚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联络工作院长负责制,狠抓工作落实;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建立代表、委员微信群,完善法院微博、微信平台等途径,进一步拓宽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渠道,更加广泛、高效、便捷地开展联络工作。
何晔晖在讲话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通报情况、走访代表、座谈讨论、邀请视察等方式,加深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在出台相关司法政策措施时,认真研究采纳代表的建议,体现了尊重代表、科学民主决策的作风,体现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态度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她希望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法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主动调研,积极提出建议,利用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向全社会宣传法院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理解,共同推动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刘家强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对委员提案工作高度重视,把提案办理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工作台账和考评机制,加强制度保障,创新方式方法,体现了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国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他希望委员们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更多更好的提案,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田杰,最高人民法院在京院领导江必新、奚晓明、景汉朝、张建南、贺荣、陶凯元、徐家新、刘学文、杜万华、刘贵祥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 罗书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