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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我县村医身份问题,稳定村医队伍,确保网底不破的建议” 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
字体[ ]  日期:2015/7/30  来源:  作者:fcxxb2  阅读次数:  [ 关 闭 ]

一、村卫生室管理现状

(一)加强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目前,我县共有一体化村卫生室66所,现有在岗村医109名。从2009年起,我县将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做到六个统一(机构设置、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药械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同时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每个村卫生室建设面积为80-120平米,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资料室、值班室等六室相对独立分开,内部布局更加合理。同时为每个村卫生室配备了空调、电脑、打印机、电视、DVD和档案柜等基本设备。每年还安排一定的资金对村卫生室进行修缮维护,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安排了10万元、17万元和15万元。从2013年起,我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实行统一处置。为提高村医抗御医疗风险能力,今年县卫生部门与县人保公司合作,将全县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了医疗执业保险范围,一旦村卫生室因医疗纠纷出现赔偿,人保公司将县医调委调解情况给予补偿。

(二)提高村医待遇和保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村卫生室补偿力度,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省财政按每1个农业户籍人口补助5元,我县配套补助4元;对村医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4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行政村常住人口数补助村卫生室(2014年是12年);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电费、网络使用费等公用支出,一个村卫生室一般给予3600/年补助,具体根据服务人口、服务数量等指标发放。另外村卫生室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可以收取一般诊疗费,每人次为6元。二是建立了村医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龄退出和养老保障机制,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的村医,按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引导和鼓励在岗村医根据自身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村医,由县、镇两级财政补助60%缴费,目前全县104名符合条件的村医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符合参加人数的95.4%

虽然我县在村卫生室管理和村医保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村卫生室村医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医人数总量不足。按照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配备一名村医标准,我县至少要配备200名村医。二是村医补充困难。由于农村工作条件艰苦和待遇低等原因,很难引进医学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三是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由于村医数量不足,一部分本应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得不转嫁到卫生院,导致卫生院人员紧张。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在院建院管的基础上,探索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村医由卫生院聘用管理,在管理单元内做到“镇—村、村—镇”合理双向交流,逐步解决村医缺乏,人员引进困难,进入渠道单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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