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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工作机制”提案办理情况答复
字体[ ]  日期:2015/8/6  来源:  作者:fcxxb2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多年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也是自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长期致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县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一直坚持“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的工作思路,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自2012年起,每年均在全县开展三次以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各镇、开发区、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及县直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均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尤其将全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监控和排查重点。

一、明确部门分工,强化维权职责。按照处理农民工工资工作“属地管理、归口负责、专人办理、问题不交”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处理相结合,各镇(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横山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县人社局负责牵头处理工业企业拖欠工作,县城乡建委负责非政府性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县重点局负责牵头处理政府性建设工程拖欠工资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牵头处理商业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助牵头部门工作。对恶意欠薪涉嫌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情形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对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煽动农民工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县人民法院对欠薪经营者逃匿企业的财产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并保障劳动仲裁裁决和劳动监察行政处理的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

二、部门齐抓共管,发挥联动作用。为妥善、快捷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县政府先后出台了《繁昌县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暂行办法》、《繁昌县解决劳动用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繁昌县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繁昌县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使用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处理农民工工资联合工作机制。县人社局、信访局、城乡建委、重点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在县信访局联合办公,设立绿色通道,一站式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发挥工作合力,避免相互推诿,激化矛盾。人社部门加强劳动法宣传,强化企业合法用工意识,正确引导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要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发生过激行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发放“致全县农民工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全县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正确方法和途径,公开农民工维权投诉电话,引导农民工合法维权。

三、完善维权机制,规范用工行为。一是正积极筹划培育或引进建筑劳务企业,规范建设领域劳动用工行为,积极推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制。用三年时间全面实施劳务分包。第一年在工程造价500万以上的项目中推行,第二年在工程造价200万以上的项目中推行,第三年全面推行。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负责制,坚决杜绝无资质企业或个人承揽建设工程,杜绝内部班组层层转包;严厉查处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行为。将建筑市场和建筑现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企业与项目部、总包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的用工管理体系,强化对农民工的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行为。拟制定《繁昌县企业欠薪预防与处置工作暂行办法》,对全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工资卡“一卡通”发放制度。建筑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工程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单位核定的施工单位工程量按月按比例向农民工工资银行卡专户专项拨付工资款,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再统一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内。

四、加强企业监管,完善用工信息。2013121,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正式启用,该信息平台实现了政府监管、企业备案、人员备案、项目备案、信用评分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建立全省联动考核机制,逐步实现资质企业管理向信用管理企业的转变。2014331日前,我县已完成驻繁企业信息录入备案和监管人员统计上报工作,下一步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实现网络平台监管,定期将我县建设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在本级网站和媒体公布,通报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加强行政执法,提升守法意识。通过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监察方式,加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对发现存在工资拖欠行为的单位,依法及时处置,避免工资案件的发生。

六、加强源头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征缴力度,二是落实项目资金、工期保证金。三是落实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按照《繁昌县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财政和各镇要落实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以备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时应急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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