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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繁昌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字体[ ]  日期:2015/9/17  来源:繁昌县民生办  作者:wp  阅读次数:  [ 关 闭 ]

2015年繁昌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步伐,努力提高小型水利工程抗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6号)及省市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实施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加快实施“水利安徽”战略的要求,以农田水利设施薄弱环节为突破口,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旱涝兼治,在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提升小型水利改造提升标准质量为重点,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美化农村生态环境,为保障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小泵站、小水闸、塘坝、河沟为重点,全力推进我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2015年度计划任务数为:更新改造小型泵站320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2座、扩挖塘坝423口、整治河沟33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2个镇。各镇具体任务数,详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工作。今年实施的泵站是平铺镇的从鲁口抗旱站、蔡村抗旱站、陈灯抗旱站1、陈灯抗旱站2、陈灯抗旱站3、湖斗门抗旱站、放上抗旱站和孙村镇的万里上坝站、万里下坝站、汪洋上坝站、汪洋下坝站、桥头排涝站、田联排涝站、新圩排涝站等14座泵站共320kw,主要工程为改造变配电设备、泵房、进出水水工设施等。

    (二)小型水闸改造工作。加固新建小水闸2座,为平铺镇的全宕闸、六马滩闸。

    (三)塘坝清淤扩容工作。按急重优先的原则,重点解决塘容清淤、扩挖及塘坝整修加固改造等问题,增加塘坝的蓄水库容,同时做好放水涵、塘坝护坡、绿化等配套设施,切实发挥塘坝灌溉效益。计划清淤扩挖塘坝423处,其中库容为5-10万方的25处,1-5万方的95处,0.5-1万方的95处,0.5万方以下的208处,计划土方量220万立方米。

    (四)排涝沟渠清淤整治工作。计划完成33条农村河沟清淤疏浚整治工程,其中重点河沟10条,主要为繁阳镇范马主沟、姚阳冲主沟等;一般河沟23条,主要为繁阳镇店门水库跑洪沟、筲山跑洪沟等。计划完成土方40万立方米。

    (五) 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在平铺镇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县全面开展“两证一书”发放工作。

    具体详见附件2“实施名册”。

    四、时间安排

    (一)2015年5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工作。

    (二)2015年8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分解落实任务等前期工作。

    (三)2015年9月1日-12月31日,全县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掀起高潮。塘坝、沟河工程年内完成。

    (四)2016年1月-3月30日,加快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泵站、涵闸等建筑工程建设任务。

    (五)2016年4月底前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被列为民生工程,县政府将其纳入对镇及横山公共服务中心的考核。各镇及横山公共服务中心为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要强化建设和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成立组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做到定人、定工程、定质量标准、定进度,确保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到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在省、市奖补的基础上,加大本级财政资金的投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二是加强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整合,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整合各部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形成合力,保证投资效果。

    (三)加强项目管理。镇要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要落实专人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严格按图施工,强化过程控制和管理,把质量管理和控制落到实处,确保工程能充分发挥效益。县水务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对不合格的工程要督促镇办整改到位,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

    (四)严格施工质量。严格执行和落实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一是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要对项目的资金筹措、招标、施工管理和建后运行管理全过程负责。二是完善招投标制,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施工,严禁无证作业。三是完善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必须严把施工质量和材料设备关,确保工程质量。四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职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五是严格财务制度,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不流失、不浪费。要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终身责任制,工程建成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广泛宣传引导。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已被省政府列为民生工程,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多元投入。各镇(中心)要大力宣传小型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积极引导,进一步调动村集体、受益农户和各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及时报道建设动态、工作亮点和工程效益,形成有关各方齐心协力抓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专题宣传活动,促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加快实施,保质提效。

    (六)加强建后管理。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要求,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建管体制改革创新相关工作。对于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必须落实管护组织和管护责任,全县新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覆盖率要达到100%。积极控索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使用权交易平台试点建设,建立资产评估体制、产权流转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