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节能减排工作,实现绿色发展,繁昌县出台四项激励措施,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形成低碳工业、绿色工业发展的新格局。
重点支持企业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改造等节能示范项目,对设备投资50万元以上,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当年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投入特别大,年节能2000吨标煤及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7%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当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对企业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给予一定奖励,释放出的产能空间,在按时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中优先配置,支持其转型升级。
对改用清洁能源的企业给予奖励,燃煤锅炉(无压锅炉和工业炉窑)改用清洁能源的按10万元/蒸吨奖励,燃油锅炉改用天然气(电)的,按2万元/蒸吨奖励。对企业每减排1吨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一次性奖励0.4万元。(沈芳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