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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助我依法维权
字体[ ]  日期:2016/6/30  来源:繁昌县民生办  作者:wp  阅读次数:  [ 关 闭 ]
     我叫邢家权,今年52岁,家住繁昌县峨山镇湾店村高塘组,是富鑫钢铁厂的一名炉前工。2014年8月,我在工作中不慎被蒸汽烫伤,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八级,我与单位就我受伤的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并产生纠纷。
    今年,我听工友说,他工伤的事情就是繁阳司法所为他申请法律援助帮助解决,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了繁阳司法所。繁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并没有因为我不是本镇的居民而不接受我的申请。繁阳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询问我受伤及工作情况,到有关部门查询、调阅相关资料,并无偿帮助我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安排工作人员代理出庭。
    经过前期的准备,2016年5月17日终于开庭了,在庭审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据理力争帮助我争取最大的权益。最终经过劳动仲裁,使我获得应有的补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真是我们困难群众的“救星”。
    (邢家权口述,繁阳司法所徐菲、吴迎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