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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实况视频:http://www.fanchang.gov.cn/UserData/DocHtml/1/2017/2/24/3891980829108.html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
(县农委)(新闻发布会实录)
各位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为实施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全面实现政策目标,我县农机局作为农机化主管部门迎难而上,始终把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想尽一切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倾尽全力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根据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5〕39号)和繁昌县农机局、财政局制定的《繁昌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优程序”总体思路,结合我县农机化工作实际和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现对我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以下解读。主要为四个方面:1、补贴范围及标准;2、补贴对象及经销商管理;3、补贴资金安排;4、补贴操作程序。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发挥补贴资金效益,突出补贴重点,省农机局、财政厅确定的农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9大类22小类45个品目。我县在实施过程中将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的实际,进行缩减,对不适合我县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需要的补贴机具不列入补贴范围。详细情况可以上县农业委员会或县农机局网站查询,也可拨打电话7913051咨询。
(二)敞开补贴机具。继续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捡拾压捆机、深松机、茶叶加工机械、水稻(水旱)直播机等实行敞开补贴,并依次将收获后处理机械、动力机械、收获机械列为重点补贴机具。
为确保敞开补贴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我县资金规模,购机需求等因素,今年在对资金分配时,首先将敞开机具作为一类切块固定,优先保障敞开补贴机具所需资金,实施过程中,这部分资金保持只增不减,直至年度实施结束前,统一调整。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定比例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今年对部分机具补贴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版)》执行。
二、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管理
(一)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5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
(二)经销企业管理。严格按照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6〕22号)的规定加强经销商管理。农机生产企业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并负责录入农机经销商、产品信息等内容,且对录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七个不得”的规定,县农机部门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农机局。
三、资金安排
依照“优先满足敞开补贴机具,然后依次保障重点补贴机具、最后补贴其它补贴机具”的原则,综合购机需求和市县出台的有关支农措施,科学测算,合理安排各类机具资金规模,引导购机者购置先进、高效农机具。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年度农民实际申请情况和我县农业生产发展需要,除敞开补贴资金外,各类计划资金可按程序规定作必要微调。
2016年我县实际完成补贴资金183.62万元,2017年申报补贴资金254万元,待省农机局、财政厅分配后根据实际资金额进行具体安排。
四、补贴操作程序
为进一步优化程序、便民高效、明确职责,按照省农机局、财政厅实施指导意见精神,2017年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自主购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年度为周期,自当年1月1日起至本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以繁昌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告为准),购机者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二)带机申请。购机者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等,主动到县农机局办理申请手续,县农机局负责将购机者信息、机具信息、人机合影、购机发票等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县农机局依次完成现场打印申请表、查验申请者资格、核实申请补贴机具等工作,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
为方便农民,加大便民措施,县农机局可以在购机集中地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三)资格确定。按照“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确定补贴资格。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到农机局申请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以资金分配计划为依据,按照优先满足敞开补贴机具,然后保障重点补贴机具,最后其它机具的顺序,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四)信息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县农机部门当场确定补贴资格,同时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五)县级结算。县农机部门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含: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送县财政部门。
(六)资金兑付。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县农机部门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
最后,欢迎大家对本次发布会提出宝贵的意见,同时也感谢大家对农机局工作的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