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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优秀典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繁文明字[2016]8号)要求,经基层评议、公示推荐、审核评议,现对2017年第二季度“繁昌县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候选集体、个人公示如下:
一、集体典型:
荻港镇 桃街社区志愿服务队
繁阳镇 龙亭社区“一米阳光”党员志愿服务队
孙村镇 梅冲村志愿服务队
二、个人典型:
牧 红 繁阳镇城东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金贵 峨山镇童坝村退休党员
刘文宝 平铺镇新塘村村干部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思想道德科反映。
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 话:0553—7911201
繁昌县文明办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