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2016年清理规范基础上,县直单位全面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再精简,县直28家单位共精简申报材料3484项,精简比例达55.32%。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简实体大厅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精简;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涉及取消中介服务事项的,要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积极推动信息互联共享,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要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制定完善申请人书面承诺书等制式文书,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三、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常态机制。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共享推进情况,及时精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县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印发纸质件。
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