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日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三山区峨桥镇浮山村村委会委员彭晓兵侵吞群众补偿款问题。2017年,彭晓兵将本属他人的天然气管道铺设项目青苗补偿款和淮九中扩建项目补偿款共计1.5万多元打入自己账户。此外,彭晓兵还存在其他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2018年1月,彭晓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无为县姚沟镇姚沟社区会计沈为义违规私自发包工程问题。2016年,沈为义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未经任何招(议)标,私自决定将总计12万元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交由其父亲实施。2018年3月,沈为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指出,上述两起典型案例表明,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利用工作之便侵占掠夺群众利益、谋求个人私利,对此必须态度鲜明予以惩处。
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问题紧盯不放,坚决惩治到位、问责到人,不留死角、不讲情面。要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基层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问题导向,做好分类处置,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