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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二)
字体[ ]  日期:2019/3/13  来源:繁昌电视台  作者:wj  阅读次数:  [ 关 闭 ]

    二、现代物流业扶持政策
    1、鼓励引进现代物流企业(园区)。世界100强物流企业、国内50强物流企业、5A级物流企业、已上市物流企业在我县新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的,经认定,当年给予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50%一次性奖补。
    2、鼓励现代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物流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且入库税金达100万元的,按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40%给予一次性奖励;首次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入库税金达3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按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首次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入库税金达5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按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60%给予一次性奖励;首次达到5亿元(含)以上且入库税金达15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按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7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物流信息平台性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设。物流企业投资建设的物流信息平台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其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支持物流企业培育品牌。对新晋升国家3A、4A和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5、对获得国家物流示范园区、省物流示范园区的物流园区,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