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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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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3/15 来源:繁昌电视台 作者:wj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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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技术服务业扶持政策
1、扶持软件企业发展。鼓励载体单位采取直接投资、跟进投资、阶段参股等方式,扶持软件企业发展,直接投资、跟进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鼓励对投资业绩突出、资金募集能力强、管理经验成熟的品牌投资公司或者管理团队在我县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可采取阶段性参股方式进行投资。
2、支持软件企业市场化应用推广。鼓励软件企业加快市场应用推广步伐,对于成功实现推广应用的,年销售额未达到1亿元的企业,按照销售额的2%给予补助;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企业,按照销售额的2.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鼓励本地企业采购使用本地云计算服务,第一年对使用本地云计算服务按实际支出20%比例给予财政补贴,第二年给予15%的财政补贴,第三年给予10%的财政补贴。
3、支持中小微软件企业上档升级。对于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新兴软件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上软件企业,按照软件业务销售收入分档次给予奖励,对软件业务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