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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民生工程伸援手、法律援助抚创伤
字体[ ]  日期:2019/4/15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wp  阅读次数:  [ 关 闭 ]

 

我叫胡某某,繁昌县新港镇人,虽然已经78岁了,但各种农活还是一把好手。201682510左右我在自家的稻田里用电机打稻。打稻机电线用竹竿挂在田间上方的380V裸铝线上,在打稻时,不幸被电击中,幸亏在场人迅速挑开电线,我仅左手被电灼伤。家人闻讯赶到后,我被家人送往医院医治。后发现被电击伤是因为台区的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工作不正常,单相接地没有正常跳闸。治疗结束后,伤势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我和家人多次找相关的部门、单位讨要说法,但均被拒绝。

无奈之下我抱着最后一缕希望来到繁昌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接受了我的申请后给我指派了繁阳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为我办理案件。李律师在详尽地了解了所有案情经过后,立即为我着手收集证据材料,他先后两次赴事发现场查看并做了案件的调查笔录,又为我详细解析了涉及案件的法律规定和国家用电安全的规则,这使我对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充满了信心和期待。随后,李律师为我确定了索赔的主体,将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XX公司作为被告,代理我向县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自从被电击受伤后,我不仅身体受折磨,且精神也长期恍惚后怕,始终感觉无人倾诉、孤立无援,而自从申请了法律援助后,通过和他们的接触,对法律的了解,我觉的我不再孤独;在整个诉讼期间,律师和我讲法律,谈生活,说道理,就那样用一句询问、一腔真诚、一份温情,给我带来了心灵的安慰和力量。

历时一年的诉讼终于结束后,我迎来了法院的终审判决,最终我也收到了由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XX公司公司给付我的触电损害赔偿款。得到这个结果,我感慨万分,是民生工程伸出了正义之手,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帮我解决了大问题,是援助律师李律师帮我讨回了公道!是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抚慰了我受伤的心。

(胡某口述,繁昌县司法局彭彦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