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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港市场监管所开展河豚专项排查
字体[ ]  日期:2019/4/18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fcxxb  阅读次数:  [ 关 闭 ]
    为防止餐饮服务加工环节因加工经营河豚引发食物中毒事故,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荻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了河豚专项排查工作,荻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4月17日对荻港镇多个餐饮单位开展河豚专项排查,严把餐饮环节的监管,抽查餐饮单位操作间,宣传禁止加工、食用野生河豚的规定,餐饮环节经营河豚的行为被国家明令禁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命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检查同时,执法人员还认真进行河豚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广大消费者了解食用河豚的危险,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下一步,荻港市场监督管理所将持续开展河豚专项排查,一旦发现不顾消费者生命安全仍然违法加工制作河豚的餐饮单位,将从快从重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也希望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传言,更不要忽视自己的生命安全。(纪万平 王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