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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朱卫平,是繁昌县繁阳镇大阳村皂塔组人,今年33岁。由于小时候的一次事故,导致我的左眼视力基本为零,为此找工作的时候处处碰壁。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繁昌开发区的一家公司录用了我,我十分珍惜这一次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8年2月4日凌晨上班时,由于流水线机械故障在维修调试时,机械突然启动将我的右脚小脚趾齐根断掉,后紧急送至芜湖市弋矶山医院医治,共住院治疗20多天,在医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都由公司支付,出院后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还造成劳动功能障碍十级,为此我咨询过相关部门像我这种情况应该能得到大约9万元的赔偿。然而,当我去公司谈相关赔偿事宜,公司说由于我的操作不当才造成的,最多赔偿四万元,因为赔偿数额相差过大,所以这件事没谈妥,双方一直僵持着。我家经济条件不好,没钱请律师打官司,现在又在家里养伤,不能挣钱养家,一家人急得团团转,。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后,村干部上门给我介绍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可以为经济困难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等无偿法律服务, 保证公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这无疑是一场及时雨,给我们弱势群体带来了福音。于是我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去了繁阳镇司法所,接访人员的接待很热情,在了解情况后,当场就帮我联系律师,并由镇司法人员及律师帮我全权代理工伤赔偿一事,经过司法人员和律师的一个多月的努力,该公司依法赔偿我的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8.7万元。拖了大半年的工伤纠纷终于划上句号,也排解了我的“闹心事”。
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法律援助替我伸张了正义,讨回了公道。
(朱卫平口述,繁昌县繁阳镇大阳村朱同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