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定本县教育督导与评估政策、措施,具体组织实施本县教育督导工作,就本县重大教育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督导团报告、提出建议;对全县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全县有关行政部门、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全县中小学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贯彻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对全县中小学办学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效果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开展本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督导团要求的其他有关教育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