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民生工程工作任务,保证2017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繁昌县教育局于2017年2月23日下午召开民生工程(校舍维修改造)推进会。
县教育局基建办主任唐军同志主持会议,分管领导汪为火副局长到会并对项目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局基建办相关同志和项目学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进一步明确项目学校的责任。实行法人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负有直接责任,全程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督、协调和管理。
会议要求,项目学校在项目实施中应把好施工安全关,确保工程规范操作;把好施工质量关,确保工程达到质量要求;把好工期进度关,确保工程如期完成;把好项目竣工验收关,确保不合格的工程不交付使用。严格实行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管。
会议要求,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2017年8月25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