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学生家长能更好地了解《繁昌县教育局关于城区初中学校控制大班额的实施意见》(繁教〔2018〕59号),现就《实施意见》中提到的几个概念做出说明。
一、 城关户口
是指现繁阳镇户口,具体为繁阳社区、春谷社区、安定社区、新建社区、西苑社区、新化社区、龙亭社区、新光社区、云路社区、繁海社区、团山社区、马坝社区和范马村、铁门村、阳冲村、华阳村、铁塔村、戴店村、城西村、缸窑村、茶山村、库山村、马厂村、大阳村的居民。(不包括原繁阳镇横山社区、高安社区和新港社区居民)
户口簿上的户主需是孩子父母(法定监护人),如果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则孩子法定监护人和孩子本人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二、 城区房产
是指居住在繁阳镇范围内和峨山镇范围内的中梁一号院、春谷熙岸、峨山小区、荷塘小区、丽景家园、凤峨泉景住户。具体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房产证
提供的房产证,房主需为孩子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主如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则孩子法定监护人和孩子本人需在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同一户口簿上。
2.购房合同
提供的购房合同,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还款记录,其他条件同1。
3.拆迁安置协议
提供的拆迁安置协议条件同1。如果是购买他人的拆迁安置房,需同时提供缴纳水电费的凭证。
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三、随军子女入学
非本县户籍的驻繁部队干部子女,符合入学年龄,需提供单位证明、户口簿,按政策规定入学。
四、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
1.招商引资企业的确认,需由招商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和投资促进局盖章。
2.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应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
4.出具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证明。
5.本人及子女的户籍、在繁的居住证、房屋产权证,租住房屋需出具房屋租赁合同。
五、领军人才等子女入学
1.领军人才等的解释:详见芜教基〔2018〕59号文件。
2.出具县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国内外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认定材料。
3.特聘单位申请报告。
4.本人及子女的户籍、在繁的居住证、房屋产权证,租住房屋的需出具房屋租赁合同。
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办咨询电话:7917461、7911082
繁昌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