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完善督查机制,推动卫生文明创建工作
一、实行县领导定期巡查制度。每月上、中、下旬分别由一名县领导带队上路巡查,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与,现场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8月4日,县委副书记李新宇率先带队开展了第一期巡查工作,深入县际周边、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小区、网吧等实地考察点督查指导全县卫生文明创建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文明办、县爱卫办、县公安局、县城乡规划建委等16个相关部门参与巡查。
二、实行项目化整治。在定期巡查过程中,将现场发现的问题按照长效常态、短期整改、长期推进、方案调研等几种类型,列出项目化整治清单,下发至各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三、跟踪督办。县委督办室根据制定的项目化整治清单要求,严格督查问题整改进度。
四、实行诫勉谈话。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首批4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接受了诫勉谈话。
五、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在电视台开设“曝光台”专题栏目,对工作力度不大,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通过媒体曝光台,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