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面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的公共文化场所,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我县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单位。
按照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2011年洞口县文化馆选址重建,新馆共3层3300多平米,目前在岗员工9人,内设办公室、群文办公室、文学创作调研室、非遗办公室、音乐舞蹈戏剧编创室、群星艺术协会等业务科室,2014年9月创办馆刊《繁昌群文》杂志。
2008年,洞口县文化馆获“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获颁文化部“一级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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