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繁昌县涉企收费清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 告
2017年 第1号
关于动态调整繁昌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按照《繁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繁昌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繁政办〔2014〕48号)和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要求,现对《繁昌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公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环境保护部门
1.环境监测服务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白蚁防治费
3.房屋转让手续费
海事部门
4.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
农业部门
5.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卫生计生部门
6.卫生检测费
7.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市场管理部门
8.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9.计量收费
二、政府性基金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三、行政审批及其他权力前置服务项目收费部分调整情况
(一)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项目退出涉企收费清单。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县级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县国土资源局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县水务局
4.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方案审查
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及取水许可
6.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
7.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
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9.洪泛区、蓄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10.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二)取消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涉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
四、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项目名称调整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告
繁昌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