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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业富民建设创业特区的实施意见》解读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12/18   作者:人社局   来源: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业富民建设创业特区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了使社会各界更好的了解《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业富民建设创业特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现就《实施意见》的出台目的、主要内容、发展目标、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支持方式、适用时间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

为在新的起点、新的高度推动创业富民,巩固国家创业型城市成果,提升创业品质,以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创造财富,打造具有强烈芜湖特色的创业特区,芜湖市委、市政府于128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创业富民建设创业特区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有五个方面: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组织保障。提出了普及创业培训、推进孵化基地建设、扶持科技创业和青年创业、深化投融资服务、打造品牌创业大赛、完善服务体系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出台了扶持资金、税收奖补、免费培训、小贷贴息、场租水电补贴、社保和岗位补贴、启动资金资助、扶持创业企业成长八项政策措施。

三、《实施意见》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20152017年发展目标,每年新增民营企业数0.5万户以上、新增个体工商户1万户以上。到2017年,万人拥有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户数达到550户,税务登记正常状态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达到8万户。

四、《实施意见》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支持方式

市财政每年按不少于300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按不少于10/人(以区域内上年度户籍人口为基数)的标准设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

使用原则: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支持方式:以贴息、补贴、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初始创业。主要用于购买创业成果、创业项目开发、开展创业培训、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落实优惠政策等。

五、《实施意见》适用时间

《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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