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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芜湖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6/12   作者:人社局   来源: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繁人社〔2016〕48号

 

 

 

 

 

 

 

 

 

 

各参保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芜人社秘[2016]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芜人社秘[2016]133号文件未作规定的,仍按本县原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繁昌县财政局

 

2016年6月3日

 

芜人社秘〔2016〕13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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