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关于转发芜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认定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9/23   作者:人社局   来源: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繁人社〔2016〕15号

 

关于转发芜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认定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现将芜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取消部分职业资格

认定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职业资格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不得再组织已取消的职业资格的认定和许可,且不得再组织申报审核、考试考核、证书发放事项,确保上级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在我县执行落实到位。

二、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加强清理整顿,不得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

 

                                 2016年2月5日

 

抄送:市人社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