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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我局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工作人员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12/19   作者:人社局   来源: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繁人社〔201785

 

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公开、公正进行,根据繁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处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人员的通知》(繁县府法2017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确定姚敦林、江声中、吴晨、吴疆、朱有才、李章生、李彦海等7名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

 

 

20171213

 

 

报:县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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