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人社〔2017〕85号
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公开、公正进行,根据繁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处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人员的通知》(繁县府法〔2017〕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确定姚敦林、江声中、吴晨、吴疆、朱有才、李章生、李彦海等7名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
2017年12月13日
报: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