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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增定繁昌县职工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公示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9/12   作者:人社局   来源: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根据《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县拟增定芜湖广济医院为繁昌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拟增定芜湖市元弘药房有限公司、芜湖市中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繁昌县中兴药房东门店等2家零售药店为繁昌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现对拟增定繁昌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2017年9月18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繁昌县社会保险待遇管理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53—7878760。

邮箱:867630692@qq.com。

通信地址:繁昌县社会保险待遇管理中心(繁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政编码:2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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