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核,认定朱林等3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18年11月12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提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553-7864225、7872542
通讯地址: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邮编:241200
2018年11月5日
公示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