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核,认定叶明海等24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18年12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提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553)-7864225、(0553)-7872542
通讯地址: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邮编:241200
2018年12月14日
公示附件12.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