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5]503号)文件规定,经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申报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7875106)。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