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人社事〔2018〕9号
各镇、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8〕249号)精神,现将我县开展2018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从2018年起,全县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岗教师,统一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
二、培训内容
2018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学习内容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总学时为30个学时;选修课为《消防知识》和《计生知识》,学时不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总学时。本县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完成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学培训,通过其他方式学习完成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时不予认可。
三、培训考试时间
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从2018年7月12日开始。
四、培训方式
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继续实行网络平台远程教学,学员可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jxjy.whpta.gov.cn/),实名注册(已注册过的学员无需再次注册,直接登录即可,建议使用IE浏览器)、缴费选课后进行学习和考试。注册前请仔细阅读平台首页的操作指南,了解培训的流程。我县学员登陆繁昌县的培训入口学习。联系人:戴欣欣;联系电话:0553-7872542 。
五、发票领取及学时登记
1.学员请予报名缴费后领取发票(县政务文化中心216室),发票领取时间为2018年7月15 日—2018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领取发票。
2.办理学时登记时,请学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的继续教育证书。初次报名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需交二寸免冠近照一张。
六、相关要求
1.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联络和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2.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的必备条件,请全体参训人员务必要集中精力,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