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核,认定刘天伟1人取得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名单附后)。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19年2月12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提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553)-7864225、7872542
通讯地址: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邮编:241200
2019年2月1日
附件:2019年1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