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县拟增定芜湖海螺医院为繁昌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现对拟增定繁昌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2019年4月8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繁昌县社会保险待遇管理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53—7878760
邮箱:867630692@qq.com
通信地址:繁昌县社会保险待遇管理中心(繁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政编码:241200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