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第一”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城管局答复如下: 我局立即安排公用事业中心工作人员上门调查核实。经查,占道情况属实。在人行道私自划设停车位属于占用城市公共资源,我局已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我局将依法处置。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791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