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城西花苑小区 | 楼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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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城西花苑 (2019/4/1 16:59:47) Email: 点击数:547 回复数:2 |
领导您好:繁昌县城西花苑小区建好至今也有好几年了,小区业主入住也有一部分了,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试问城西花苑建设单位是不是要落实这件事。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 回复:城西花苑小区 | 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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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建设投资公司 (2019/4/4 14:56:14) Email: |
“城西花苑”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建投公司答复如下: 城西花苑于2015年6月建成交付使用,芜湖维顺物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驻管理,合同期限为五年,于2020年6月2日到期。目前,该小区业主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愿,我公司作为城西花苑的建设主体单位,将尽快与承建单位县重点局对接,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积极组织相关资料,及时报送给县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7970036。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复 作者:城西花苑 (2019/4/4 20:12:07) |
您好:贵公司答复芜湖维顺物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驻管理;那么我想问下为何我在繁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采购信息栏里面没有找到当年公开招标的招标信息呢??既然是公开为何没有公开招标的招标信息????只有2015年7月15日在繁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采购信息栏里面公布的中标、成交公告《繁昌县城西花苑及铁塔安置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呢??望贵公司予以答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