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我做主”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注与支持!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实施了一系列积极政策措施,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保持了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一是自2013年开始对2014、2015年启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历年来房屋已征收尚未安置的家庭,全面推行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和市场化安置政策,不再安排新的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是提高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并对房屋被征收后选择货币补偿,在签订拆迁协议之日起6个月以内在县城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安置的,被征收主房等面积以内部分给予500元∕㎡购房补助,引导被征收人到市场上自行购买商品住房解决安置。三是实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配套措施,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来繁创业就业各类学历和专业技术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本县非城区18周岁以上农民等三类群体在县城区首次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给予300-400元∕㎡的购房安家生活补贴,促进城区人口集聚。四是对繁昌县非城区农民集体土地房屋被征收后放弃安置,选择在县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人均35平方米内放弃安置部分的商品房面积给予500元/平方米购房补助,超面积部分给予300元/平方米购房安家生活补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目前,我县正在组织论证和制定相关配套意见,内容涉及住房信贷、保障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开发投资环境、商品房及用地供应结构调整等支持措施。
2015年10月23日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