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m12345”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反映的问题,县环保局答复如下:
县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孙村开发区环保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查,该废品收购站是个体工商户,于2012年5月28日注册,由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民用废旧物品回收业务。经营者承认有时会小堆焚烧塑料废品,网友举报属实。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与环保宣传,并给予了口头警告,强调如若再犯,将依法予以惩处。我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环境巡查工作,保障居民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7911309。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