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我局根据《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繁政办秘〔2015〕120号)要求,从2015年10月8日起,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2:30至5:3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8:00至12:00)。经查,我局交管大队车管所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时间上下班,未擅自改变工作时间。
繁昌县公安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