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退役士兵安置 | 楼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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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问问题的人。 (2014/1/3 16:39:44) Email: 点击数:7140 回复数:2 |
其它地方的政府对退役士兵的安置费除了规定发放的每年4500外,又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令规定地方财政要根据当地本年度人均收入等额给予补贴退役士兵,请问我们县的补贴呢?标准是多少。我们不想比别的地方多。只是这个也是尊重我们退役士兵。求回复。谢谢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 回复:退役士兵安置 | 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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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政局 (2014/1/14 8:32:49) Email: |
“问问题的人”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2011年11月1日新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经济补助。因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档案还在陆续接收中,经省安置处统一移交10年以上转业士官的档案还需到2014年4月份。待省安置办法出台后,我县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我县201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并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同时将电话告知每一位退役士兵到我办领取。届时也请您咨询县民政局安置办,联系电话:7876541。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 回复:退役士兵安置 | 2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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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气愤的退伍兵 (2017/4/19 10:11:18)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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