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 敬的上级政府领导,我有一自留山座落在湾 店村西湖地段, 我的自留山原本山清水秀, 山石坚如磐石,镇政府搞什么“排险复耕"工 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于二O一三年十 月和二O一四年七月先后两次对我自留山进 行所谓排险,没有和我联系,安排作业人员 擅自把挖机和钻石机开到我山上进行任意挖 掘,整个工程期间钻下我山石数千吨,山上 青苗树木毛竹都受到严重破坏,不仅使我个 人利益受到很大损失,更重要使我的心理受 到巨大创伤!试问这个社会有没有法律?讲 不讲道理?一点人权尊重都没有! 试问此“工程”是什么工程?排险变成造险, 山石原本坚固直立在那儿,现在被钻机钻得 支离破碎,一个个像石球随时有滚下山的危 险,当时就有一些大石头滚下山坡砸倒山下 居住房和树木毛竹等,复耕又是怎样的效果 ,满地荒芜,一棵青苗也设有。这简直是欺 负上级政府,坑害老百姓! 本人是直接受害者,山石被撬下几千吨,山 皮青苗糟蹋面目全非,通过同乡邻居的电活 转告,我才知道以上情况,第一次知道后, 面对严重损失和他们理论,作业人员只是作 了几千元的赔偿,时至今天,在我不知情的 情况下又第二次把挖机开到山上迸行排险, 挖取石头数百吨。面对如此的伤害我真伤不 起!本人恳求上级有关政府领导下来进行实 地考察和调查,对法律知识淡薄的领导和作 业人进行应有的教育,面对我的损失给予合 理赔偿!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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