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新港镇新农村试验小区幼儿园乱建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 楼主 |
|
作者:羿搜 (2019/4/3 18:22:24) Email:lsb28@126.com 点击数:483 回复数:1 |
本人是繁昌县新港镇新农村试验小区29栋住户,因小区规划原先在29栋与34栋楼之间建幼儿园,根据之前规划应在两栋楼的中间位置承建幼儿园,现目前并没有按原来计划去实施,而改造靠近29栋楼侧边去建造,这完全影响了整个29栋居民的正常生活,严重破坏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本栋居民也多次向政府反映问题,新港政府相关领导和承建部门领导也实地查看了现场,并没有给正面回应,也没有拿出合理的方案解决问题,他们的解释说因前面34栋楼层把阳光挡住,故而往29栋楼这边建!所以希望相关领导给予老百姓帮助,监督不合理乱建现象!感谢各位领导啦!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 回复:新港镇新农村试验小区幼儿园乱建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 1 楼 |
|
作者:新港镇政府 (2019/4/8 16:17:48) Email: |
“羿搜”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新港镇政府答复如下:
一、新港镇新农村试验区29#楼部分住户阻止南侧的幼儿园施工,新港镇政府有关领导及城建部门负责人知情后,多次到现场、在镇政府会议室对部分住户当面解释政策及相关规定。
二、该幼儿园位于新港镇新农村试验区29栋与34栋楼之间,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依据新港镇新农村试验区规划编制,经过专家评审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县规划委员会专题会2018年第1次会议审查同意,并经公示后无异议。随后,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对该幼儿园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了批复(见繁建〔2018〕126号)。
三、该幼儿园在施工前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核发,建字第340222201800064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颁发,编号3402221806210101-SX-001)、不动产权证书(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皖2017繁昌县不动产权第0018440号),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7332426。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