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拆迁可以随意更改政策方案吗--续 | 楼主 |
|
作者:孤独的风 (2019/4/8 18:20:55) Email: 点击数:343 回复数:1 |
今天问了商务局负责拆迁的领导,更改2014年老人委地块棚改项目的政策方案是否有政府文件,是否盖了公章。领导说只是他们几个碰了一下头。
请问几个领导碰一下头就可以更改县里镇里的政策方案吗?
....................................................................................................................................................................................
以下上一次提问:
2014年老人委棚改过程中因故遗留了几户(非棚改户过错),现在进入了拆迁程序。县拆迁办要实行新方案,取消了原方案中的原地回迁,只给现金补尝,而补尝标准却按2014年的方案标准3300元一平米施行。请问领导:同一棚改项目是否可以实行二种政策。这种禁止回迁却还按前几年价格补尝的方案是否合理合法?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 回复:拆迁可以随意更改政策方案吗--续 | 1 楼 |
|
作者:商务局 (2019/4/12 16:41:25) Email: |
“孤独的风”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商务局答复如下:
老人委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自2014年底启动以来,共计222户,目前仅剩4户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工作中,我们坚持“一地块一方案一把尺子”到底原则,房屋征收工作按县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方案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7872526。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