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见不平”网友: 您好!出店经营,不仅影响了城市市容,侵占了公共资源,破坏了社会公平,也给行人的通行带来了极大不便,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新港镇市容管理分局除进行日常的法律法规宣传外,还多次对有关出店经营户劝导,但少数经营户仍置之不理。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及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2013年11月9日,新港镇市容管理分局对出店经营的物品依法进行暂扣,对暂扣物品进行清点、拍照、记录,交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予以处罚。对暂扣的易腐易烂物品(如:水果、甘蔗等)在对经营户批评教育后,均予以放还。 新港镇人民政府希望在今后的市容日常管理工作中,能够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与支持。只有大家齐抓共管,彻底杜绝出店经营现象,才能营造出一片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新港镇城市市容管理工作! 特别声明:本站论坛所有言论只代表网民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